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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24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

发布者:    发布日期:2025-03-06  浏览次数:

根据《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》(宁师教〔201913号)文件精神,结合美术学院实际情况,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,现制定美术学院2024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如下:

一、分流原则

坚持“以生为本、志愿优先、择优选拔”,兼顾专业结构优化与教学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,确保分流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
二、组织机构

成立美术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,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工作。

组长:郭志峰 刘玉龙

成员:宋溧俊

秘书:熊林波 李逸晗

三、专业分流时间安排

1. 分流启动:第二学期启动,并于转专业工作前完成。

2. 志愿填报:2025年3月10日至3月14日登录学校一站式事务中心(http://ehall.nnu.edu.cn/new/index.html),在“事务中心-可用应用-本科教务-学籍中心-大类专业分流”中完成专业分流志愿填报,详细申请操作见附件1)。

3. 名单公示:2025年3月29日前公示分流结果。

4. 最终确认:2025年4月3日前报学校审议,完成学籍注册。

四、分流专业及计划接纳人数

1.美术类专业分流至中国画、绘画、绘画(雕塑)和美术学(师范)专业,每个专业有不高于10%的调节计划。四个专业计划接纳人数如下:

中国画:       19

绘  画:       30

绘画(雕塑):   16

美术学(师范) 60

2.设计类专业分流至视觉传达设计、环境设计、产品设计专业,每个专业有有不高于10%的调节计划。三个专业计划接纳人数如下:

视觉传达设计: 35

环境设计:     25

产品设计       32

2023级降级和2024级休学学生的学生不参加本次专业分流,直接进入转入的专业或原有存在的专业学习。

五、综合成绩计算办法

当志愿人数超过或不足专业计划接纳人数时参照专业分流综合成绩,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,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。

1.专业分流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:

高考录取成绩30%+第一学期学习成绩70%

1)高考录取成绩按下列公式折算成百分制:

2)第一学期学习成绩以修读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成绩计算。所有成绩都以课程初修成绩计算,所缺课程按0分计算。

六、分流流程

1.政策宣讲

学院于33日组织专业分流动员会。进行学科及政策宣讲,并接受咨询,使学生全面了解专业特色、师资力量、各专业拟接纳人数、教学条件、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等情况,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。

2.志愿填报

学院按照学校的要求,组织学生自主填报分流专业志愿。美术类学生共四项专业志愿填报;设计类学生共三项专业志愿填报。如有放弃志愿填报视同服从专业调剂。

3.录取规则

1)按专业分流综合成绩进行排序,然后依序选择分流专业。专业分流综合成绩相同时,依次参考折算后的高考成绩、学科基础课程的平均学分成绩,从高到低选择。第一志愿落选学生进入第二志愿排序,若仍落选,顺延进入第三志愿排序,以此类推。

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,志愿优先;若某专业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,全部录取。未录满专业由学院统筹调剂。

4.学院公示

根据学生志愿及上述实施办法,学院于2025329前公示专业分流名单。

5.上报学校

202543日前,专业分流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,由学院院长、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签字、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议,确定后的名单由教务处负责完成学籍电子注册等后续工作。

七、其它

1. 专业分流后不得在大类内转专业。

2. 转专业仅限跨大类申请,需通过考试选拔。

3. 非大类招生的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。

4. 本实施方法由美术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。

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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