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》(宁师教〔2019〕13号)文件精神,结合美术学院实际情况,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,现制定美术学院2024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如下:
一、分流原则
坚持“以生为本、志愿优先、择优选拔”,兼顾专业结构优化与教学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,确保分流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二、组织机构
成立美术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,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工作。
组长:郭志峰 刘玉龙
成员:宋溧俊 赵 亮 施 茜
秘书:熊林波 李逸晗 赵 晗
三、专业分流时间安排
1. 分流启动:第二学期启动,并于转专业工作前完成。
2. 志愿填报:2025年3月10日至3月14日(登录学校一站式事务中心(http://ehall.nnu.edu.cn/new/index.html),在“事务中心-可用应用-本科教务-学籍中心-大类专业分流”中完成专业分流志愿填报,详细申请操作见附件1)。
3. 名单公示:2025年3月29日前公示分流结果。
4. 最终确认:2025年4月3日前报学校审议,完成学籍注册。
四、分流专业及计划接纳人数
1.美术类专业分流至中国画、绘画、绘画(雕塑)和美术学(师范)专业,每个专业有不高于10%的调节计划。四个专业计划接纳人数如下:
中国画: 19人
绘 画: 30人
绘画(雕塑): 16人
美术学(师范): 60人
2.设计类专业分流至视觉传达设计、环境设计、产品设计专业,每个专业有有不高于10%的调节计划。三个专业计划接纳人数如下:
视觉传达设计: 35人
环境设计: 25人
产品设计 32人
2023级降级和2024级休学学生的学生不参加本次专业分流,直接进入转入的专业或原有存在的专业学习。
五、综合成绩计算办法
当志愿人数超过或不足专业计划接纳人数时参照专业分流综合成绩,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,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。
1.专业分流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:
高考录取成绩
30%+第一学期学习成绩
70%
(1)高考录取成绩按下列公式折算成百分制:

(2)第一学期学习成绩以修读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成绩计算。所有成绩都以课程初修成绩计算,所缺课程按0分计算。
六、分流流程
1.政策宣讲
学院于3月3日组织专业分流动员会。进行学科及政策宣讲,并接受咨询,使学生全面了解专业特色、师资力量、各专业拟接纳人数、教学条件、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等情况,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。
2.志愿填报
学院按照学校的要求,组织学生自主填报分流专业志愿。美术类学生共四项专业志愿填报;设计类学生共三项专业志愿填报。如有放弃志愿填报视同服从专业调剂。
3.录取规则
(1)按专业分流综合成绩进行排序,然后依序选择分流专业。专业分流综合成绩相同时,依次参考折算后的高考成绩、学科基础课程的平均学分成绩,从高到低选择。第一志愿落选学生进入第二志愿排序,若仍落选,顺延进入第三志愿排序,以此类推。
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,志愿优先;若某专业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,全部录取。未录满专业由学院统筹调剂。
4.学院公示
根据学生志愿及上述实施办法,学院于2025年3月29日前公示专业分流名单。
5.上报学校
2025年4月3日前,专业分流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,由学院院长、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签字、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议,确定后的名单由教务处负责完成学籍电子注册等后续工作。
七、其它
1. 专业分流后不得在大类内转专业。
2. 转专业仅限跨大类申请,需通过考试选拔。
3. 非大类招生的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。
4. 本实施方法由美术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。
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
2025年3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