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您所在的位置: 首页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
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25年博士招生考试学院综合考核工作办法

发布者:    发布日期:2025-02-27  浏览次数:

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25年博士招生考试学院综合考核工作办法


为确保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、规范、有序进行,根据上级文件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考核方式

我院博士考试的学院综合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。

二、招生计划

招生专业

招生导师

可用计划

参加考核人数

备注

艺术学

刘伟冬

1

6


艺术学

李宏

1

2


艺术学

秦华

1

6


艺术学

张犇

1

5


美术与书法(专业学位)

刘玉龙、刘赦

封加樑方淩波

5

34

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2人

设计学

施茜

1

4


设计学

吴振韩

1

4


注:录取阶段学校的增量计划配置按照《南京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》中第八条第(三)项规定执行。

三、学院报到、资格审核工作安排

1.时间:20253月149:00-17:00

2.地点南师大仙林校区原美楼209-1

3.提交材料:考生至学院报到和参加资格审核时,需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查验。材料清单

①证件原件(身份证;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考生:最后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;应届硕士毕业生: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)。

②主要科研成果原件(报考定向就业及35周岁以上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供)。

③外国语免考考生的免考依据原件。


四、学院综合考核内容及形式

1.组织

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(含报考导师)组成的考核专家组,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考核意见。

2.考核形式

1)学术型博士考核形式为面试。

2)专业博士考核形式为专业创作考试(6小时)及面试。

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,面试考核内容包括:1、专业理论知识水平;2、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3、本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;4、博士研究课题计划;5、语言表达与逻辑能力;6、外语听说应用能力

考核小组对考生以上部分进行考核,同时,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、心理健康进行评价,最终形成申请考核成绩记录表,并计算综合成绩,满分100分。低于60分者、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不合格者、心理健康不合格者,均不予录取。综合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。

五、学院综合考核工作安排

时间:拟定为315-18日进行,具体安排考生联络群里通知。

地点:南师大仙林校区,具体教室考生联络群里通知。

注:专业基础及外国语考核要求及准考证打印请查看我校研招网2025年博士招生考试通知。

六、录取

按照我校招生简章和我院博士招生实施细则http://msxy.njnu.edu.cn/info/1038/4212.htm相关规定执行。

七、信息公开

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,我院将及时公布综合成绩、拟录取名单等信息。

学院监督与投诉电话:025-85891835   联系地址: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原美楼209-1

八、其它

1.本方案的解释权为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。

2.本通知内容若与上级文件相冲突,以上级文件为准。



美术学院

2025227